8月2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自己的母亲被四川阆中市新村路弘升大药房53店的店员欺诈高价买药,后遭恐吓威胁。
9月6日,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回复,上述网友母亲购买的药物系处方药,但该店不能提供购买此药的处方及无处方抄存记录。目前,已对药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责令该药店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日17时许,针对老人是否遭到恐吓威胁,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店工作人员承认当时态度不好,但其否认恐吓威胁的说法。而针对留言板中提到的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上述药品在其他药店的定价情况。他介绍,该药品的定价是市场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对其进行强制规定。
8月25日,前述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8月18日,自己的母亲在经过阆中市新村路弘升大药房53店门口时,被店员拉进药房进行免费采血检查,被告知存在血糖高、血脂高等情况。随即,店员推销一款“通脉降脂片”,称吃完就可以好。其母亲后通过医保卡,购买了一盒售价为398元的“通脉降脂片”。
该网友还称,母亲发现同款药片在其他药房售价才几十块钱,便回到弘升药房53店,但药店员工态度恶劣并叫来其老板,老板对母亲进行恐吓威胁。该网友称,得知情况后要求母亲再次前往药房查看是否有药监局电话时,对方药房要求私了,并退款400元。
9日,前述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涉事药店已退还400元给当事人。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药店警告的行政处罚,如有再犯,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理。
此前,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6日在留言板下方回复称,该药店经营手续齐全,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留言网友母亲购买的“通脉降脂片”系比智高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齐全,在有效期内,能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
前述回复还称,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应当凭处方销售,但该药店不能提供购买上述药的处方,也无处方抄存记录。因此,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责令该药店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该药店对路人做的免费血糖和血脂检查,通常使用的都是一些家用医疗器械,个人可以按照说明书和使用提示进行操作,对使用人员资质没有具体要求,所以检测结果的准确度不高,因此建议群众莫要轻信这类检测结果。如果不愿意做这类检测,可以当场直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