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关于境外抵(返)南人员
有关防疫要求的公告
(第15号)
为最大限度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稳定趋好态势,按照“关口前移、属地管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部署,现将境外抵(返)南人员有关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月15日以来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检测、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员在入境后,须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做好入境健康登记,如实填写《南充市境外抵(返)南人员健康申报表》,积极配合我市抵(返)南人员接送专班的统一接送安排。
三、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员,须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接受分类管理服务。凡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抵(返)南的人员,须接受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并配合做好核酸、CT排查等相关服务。
四、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果州健康码”APP的下载、注册和填报工作,如实反映境外旅行史和自身健康状况。
五、凡境外家属、亲友近期有返南计划的,应及时向其转告本公告内容,抵(返)南时间和方式确定后,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六、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行史及其他扰乱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