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已经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的警示语,但有些人喜欢铤而走险,无视法律。近日,思依派出所破获一起摩托车危险驾驶案。
严某某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窜至思依镇,先后在餐馆和KTV继续饮酒。随后,严某某继续驾驶摩托车行至思依镇石马梁村处,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并在摩托车上睡觉。
民警巡逻时,发现严某某浑身酒气,遂将其口头传唤至思依派出所并将其带至阆中市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严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39/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阆中公安提醒: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降低,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行驶的车辆,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事故一触即发。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酒驾、醉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