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新冠疫情”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对全市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销售的韭菜、黄豆芽、鲜活多宝鱼、红富士苹果、芹菜、基尾虾、皇冠梨、大青椒、小芦柑、香菇、散花生米、大黑豆、香蕉、红豆、四季豆、鲜活乌鱼、猪五花肉等197个批次食用农产品开展了一次随机抽样。样品经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合格186批次。
总体情况如下:此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97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阆中市水观镇集贸市场秦加保销售的黄豆芽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0.0839(不得检出)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2、阆中市水观蒲德芳干杂店销售的黄豆芽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0.0840(不得检出)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3、阆中市河溪镇集贸市场柯敏销售的黄豆芽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115.3(不得检出)μ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4、阆中市万辉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18.1(不得检出)μ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5、阆中市渝汶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鲜活多宝鱼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487(≤100)μ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6、阆中市渝汶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基尾虾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6.97(不得检出)μ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7、阆中汇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韭菜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腐霉利:0.33(≤0.2)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8、阆中市老观联发超市销售的长韭菜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腐霉利:0.42(≤0.2)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9、阆中市万辉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腐霉利:0.79(≤0.2)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10、阆中市二龙镇春志蔬菜店销售的大韭菜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腐霉利:1.02(≤0.2)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11、阆中市水观镇集贸市场秦加保销售的韭菜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腐霉利:1.56(≤0.2)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同时,相关辖区监管所将依法予以调查处理。上述公示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只对本次抽查批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