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四川嘉苑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阆中市嘉苑翔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阆中市嘉苑翔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阆中市嘉苑翔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嘉苑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阆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七里街道办事处莺花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使用本公司已建厂区内的已建厂房一座(2700m2),购置卸料斗、分拣机、三相分离器等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专用设备,建设一条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等环保设施,新建好氧堆肥厂一座用于餐厨垃圾分离渣的处理,其余配套办公、供水、供电等依托厂区、园区现有设施。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餐厨垃圾20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噪声:施工噪声。固废:施工固废、生活垃圾,土石方。
2、运营期
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废气:餐厨垃圾臭气、好氧堆肥臭气、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天然气燃气锅炉燃烧烟气、沼气发电机组燃烧烟气、好氧堆肥粉尘。
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废。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置排市政管网。施工扬尘必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有关扬尘规定和规范进行治理。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以减少产生的机械废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低速、限制鸣笛。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入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入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和场地平整,不外排。
2、运营期
本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厂区设置环形雨水沟与污水处理站连通,利用阀门进行雨水收集与排放:降雨时打开阀门,初期雨水则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厂;15分钟后关闭阀门后,雨水随雨水管网排出厂外。厂区拟建1个容积3m³的隔油池,用于车辆冲洗废水隔油处理;同时设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采用“格栅+隔油池+USAB厌氧处理+A/O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150m3/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同时,厂区设置1个容积300m³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污水处理设备故障时废水临时储存)。
卸料间、预处理区采取密闭负压收集系统将车间内臭气集中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设施,臭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化学+生物除臭”工艺,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燃气锅炉采用厂区外购天然气作为能源,产生的SO2、NOx 和颗粒物能够分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沼气发电机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 NOx 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6-2013)。处理达标后废气经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设备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降噪、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飞灰采取固化后纳入危废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在采取上述预防措施和办法后,各类固废可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地下水防治措施主要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定期巡查、设置监测井,制定地下水监计划及控措施。
土壤保护措施通过源头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土壤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
3、环境风险
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焚烧系统火灾爆炸、废水事故性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危险废物事故排放对环境造成的风险。通过分区防渗、加强管理、设置应急设施、制订风险防控措施及污染应急预案等方式可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提前作好应急预案,投入营运后,应严格做好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嘉苑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阆中市嘉苑翔餐厨垃圾处置项目选址于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莺花路,为四川阆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实现固体废物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总量控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根据预测,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只要建设方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期限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嘉苑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阆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七里街道办事处莺花路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1399080212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37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202891957 邮箱:2567944275@qq.com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表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OaRK3yOzd2Tr58IxZM9DA 提取码:lubh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