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阆中市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全面摸排、部门联动的方式,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内经营电动车的市场主体开展为期一周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主要严肃查处销售不符合要求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的电动三、四轮车。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三、四轮车来源是否合法、“3C”认证标志、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资料是否齐全等。
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经营者详细解读电动三、四轮车新国标,让其尽快知悉法律、政策和新国标要求,履行销售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法经营;并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警示经营者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三、四轮车。
整治期间,该局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立案查处2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电动车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