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近日,阆中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我市依法成立阆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编办等16个成员单位组成。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场地和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
阆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市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加强市委、市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现实需要,标志着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对于有力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