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8号)
当前国内疫情继续呈快速发展态势,省内也出现多例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防控网,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病例发生地区,尽可能减少跨省出行。确需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正在中高风险地区学习、培训、出差、探亲、旅居的人员,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减少流动和聚集,建议暂时留在当地。确需返回的,请严格执行当地和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凡近期从南充市外特别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返)阆人员,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安全抵达阆中2小时内向本人住地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健康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相关情况,并严格执行我市的疫情防控规定;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阆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旅途情况复杂存在感染风险的可能性,本着对自己、家人、社会负责,抵阆后第一时间再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聚集、少流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三、入境来(返)阆人员在入境地结束14天集中隔离后,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住地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抵阆后第一时间闭环转运到指定地点查验入境地集中隔离相关资料,并集中隔离7天,当天或次日、第7天做一次核酸平行检测,无异常后,乡镇(街道)闭环接回居住地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请持续关注自己的“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出现“红码”或“黄码”,应立即向属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按要求配合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五、来(返)阆重点人群均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到回家必告、到家必报、离家销号。一旦健康异常,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人民医院七里院区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六、全市医疗、养老、监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游艺娱乐、景区景点、客运车站、火车站、港口码头、影院网吧、麻将馆、茶馆、农贸市场、建筑工地、体育场馆、商务楼宇、各类门店等所有公共场所,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的规定,落实登记、测温、消毒、通风、监督戴口罩等具体防控措施。
七、全市所有药房、诊所不得接诊发热和咳嗽病人,销售退热、止咳药物必须实名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病人要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通知所在地村(社区),做好严密防护后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即日起至国内散发疫情结束,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展演、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或延期举行,确需举行的,农村地区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区向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的原则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九、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科学防控“三件套”:用行程卡、扫场所码、做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六记牢”: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在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亮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测温、登记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要自行购药服用,应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期尽量不参与各类聚会、聚餐、娱乐等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尽量不办。
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市已启动3至11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接受加强免疫,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已完成疫苗接种的人群,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注并积极宣传阆中电视台及“阆中古城”“无线阆中”“健康阆中”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扩散不转发未经证实的涉疫信息。
十二、司法部门将严格执行11月2日印发的《关于督促来(返)阆中重点人群主动申报登记信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依法惩处在规定期内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行为,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社会秩序。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