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群众投诉该市“金沙花园”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收费, 地下停车场不落实公示牌公示的半小时免费停车规定” 问题属实。
6月23日, 记者从南充市政府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照法定程序, 对涉嫌价格违法的当事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 并责令其严格落实地下停车场半小时免费停车规定。
本月初, 接到市长信箱交办的居民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问题投诉, 阆中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阆中市鹏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阆中“金沙花园” 小区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核实,该小区规划建设住房289户,实际入住243户,群众投诉该公司提高标准收取物业费、建渣清运费,收取房屋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 对业主运送装修材料车辆不按公示牌公示的半小时内免费等情况属实。
依据国、省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物业前期服务费既可以由房产开发企业依据政府指导价格通过招标形成,也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结合当地消费价格水平确定。 价格一经形成, 除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大多数业主意见调整外, 物业服务企业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51鉴于该公司在物业服务中擅自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收费,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规, 阆中市市监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 并责令涉事物业公司严格落实地下停车场半小时免费停车规定。经执法人员回访,现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