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销售的香蕉、黄豆芽、奉节脐橙、鲜夏橙、云南蜜桔、青见、早酥梨、上海青、毛白菜、小白菜、瓢儿白、芹菜、小芹菜、芹菜、鲈鱼、鲫鱼、草鱼、阆野养鸡蛋、鲜鸡蛋、多宝鱼、大闸蟹、皮皮虾、油麦菜、韭菜、青蟹、豇豆、辣椒、牛肉(前胸)、牛肉(腹肉)、猪肝、花甲、青苹果、富太葡萄、普通冬枣、子弹头腰枣等90个批次食用农产品开展了一次随机抽样。样品经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检验,合格83批次。
总体情况如下:
此次共抽检食品90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阆中市七里邢家边农贸市场蒲雪阳销售的黄豆芽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0.04║≤不得检出不符合标准要求。
2、阆中市川客隆生鲜超市销售的浅豆芽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0.07║≤不得检出不符合标准要求。
3、阆中华龙商贸有限公司华龙春天生活超市销售的泰国香蕉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吡唑醚菌酯║0.125║≤0.02不符合标准要求。
4、阆中市宝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特级香蕉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吡唑醚菌酯║0.122║≤0.02不符合标准要求。
5、四川省阆中盛达经贸连锁有限公司好邻居超市营销分公司新区购物中心销售的精品香蕉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吡唑醚菌酯║0.146║≤0.02不符合标准要求。
6、阆中市天天鲜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海南香蕉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吡唑醚菌酯║0.143║≤0.02不符合标准要求。
7、阆中市九鲜馆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按照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吡唑醚菌酯║0.062║≤0.02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同时,相关辖区监管所将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上述公示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只对本次抽检批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