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6号)
近期,南京市疫情已外溢至多个省份和城市,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多地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若非必要,建议暂停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正在中高风险地区学习、培训、出差、探亲、旅居的人员,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减少流动和聚集,建议暂时留在当地。确需返回的,请严格执行当地和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凡近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返)阆中的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安全抵达阆中前主动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健康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相关情况,抵达阆中后严格执行我市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分类健康管理的规定;持红码人员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阆人员管控措施执行;持黄码人员立即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纳入社区管控,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同时,应劝止其进入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KTV、酒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大巴等)出行;低风险地区来(返)阆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抵阆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进入公共场所,须严格遵守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等疫情防控要求。
三、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阆中的人员,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返阆后第一时间闭环转运到指定地点查验入境地集中隔离相关资料,并做1次核酸平行检测,无异常后,乡镇(街道)闭环接回居住地进行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来(返)阆中重点人群均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健康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到回家必告、到家必报、离家销号。一旦健康异常,第一时间闭环转至人民医院七里院区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五、全市医疗、养老、监所、出入境口岸、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游艺娱乐、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和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二码联查(扫场所码并查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等防控措施。
六、全市所有药房、诊所不得接诊发热和咳嗽病人,销售退热、止咳药物必须实名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病人要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通知所在地社区(村),做好严密防护后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七、即日起至国内散发疫情结束,全市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展演等人员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或延期举行,确需举行的,农村地区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区向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八、请广大市民自觉加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附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老、弱、病、小等易感人群,尽量居家生活,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
九、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自己的“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牢记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做好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十一、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构建全民免疫屏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凡在阆中辖区工作、生活、学习、旅居,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均须进行疫苗接种。
十二、司法部门严格执行7月28日《关于督促来(返)阆中重点人群主动申报登记信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通告》,依法惩处在规定期内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秩序。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