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充分发挥市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性,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现将重点场所(行业)、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监督投诉电话公布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市各行各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督投诉:一是公共场所未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亮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定期消毒消杀”以及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二是中高风险地区和近期疫情发生地来(返)阆人员、红黄码人员未主动报告和未严格落实我市健康管理规定的情况;三是未落实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其他情况。
城区重点场所(行业)疫情防控的监督投诉,以行业主管部门受理为主,街道办事处协助处理;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和农村地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投诉,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为主,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处理。
希望广大市民在带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共同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