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安局近日通报三起殴打他人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一位老汉因琐事纠纷使用锄头攻击邻居夫妇,造成恶劣影响。警方已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强调冷静处理纠纷,杜绝以暴制暴行为。
据了解,2024年6月22日上午6时许,阆中市五马镇的周某在与邻居发生矛盾纠纷后,竟然使用锄头对邻居夫妇实施殴打,致使二人受伤。经警方调查取证,周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拘留不执行)并处罚款的处罚。
此前,阆中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也查处了一起互殴案件。2024年5月30日下午4时,席某与杨某在阆中市江南镇某工业园区内因口角争执进而演变为互殴。目前,席某已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杨某则被处以罚款。
另一起案件中,刘某与余某于2024年6月11日20时许,将受害人约至阆中市书院南街附近进行殴打,造成受害人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刘某、余某因此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12日,并处罚金。
阆中市公安局在通报中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口角纠纷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打架斗殴不仅会导致自身承担高昂的法律成本,还可能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影响。同时,警方强调,任何以暴制暴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将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