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但偏偏就有人要以身试法。
2019年4月29日凌晨3时许,李某伙同韩某,窜至我市迎恩街一小区内,采用卡片撬锁的方式进入受害人马某某家中,将受害人的裤子挪至客厅,并将该裤包内的现金840元盗走。
随后,李某伙同韩某又进入该小区另一住户受害人家中准备实施盗窃,因嫌疑人手机响了,惊醒了受害人而未得逞。
无巧不成书,没想到让小偷原形毕露的竟是自己的手机,经调查,这两个小偷还是惯犯。在此之前,该二人就曾窜至我市二元街居民罗某家中,将罗某裤袋内的5800元现金以及价值6000元的黄金项链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韩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