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阆中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职能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低速电动车销售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落实监管责任。由该局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案件查办,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各辖区监管所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该局对辖区内电动车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截止目前,我市共有电动车一级批发销售商17家,涉及12个品牌电动车。
二是围绕重点,强化执法检查。一查电动车销售者是否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及目录内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车及组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二查是否存在对销售的电动车进行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三查是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履行查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3C认证证书等质量管理责任义务,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四查是否清理库存旧标电动自行车及处理情况;五查销售商是否学习国家新标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广泛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向电动车销售者科普宣传《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经营者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及时进行清理,张贴宣传海报30余张。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再次对全市低速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